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烟台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摄影(本科)、环境设计(本科)、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美术学(本科)、数字媒体艺术(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广告艺术设计(专科)、艺术设计(专科)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投档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内,舞蹈编导(本科)、舞蹈表演(专科)等专业使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投档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东省内,录音艺术(本科)、音乐表演(专科)等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投档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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