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昌理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2310;湖北省招生代码为2118,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武昌理工学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昌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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