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河北体育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1236;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邮编:050041。
1984年4月,河北体育学院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在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整建制基础上筹建并开始招生。1985年由原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建院,隶属于河北省体育局,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普通高等体育院校,现有8系16个本科专业。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北省的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河北体育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考试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整个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体检工作及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学院不预留计划。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在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原则及办法如下:
1、文史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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