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周职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简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634亩,总建筑面积37.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97亿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6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及方向,涵盖理、工、经、文、管、艺、农、医8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开元校区)、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文昌校区)
第七条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50,河南省招生代码:6279)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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