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两江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布,详细招生条件、材料、流程等见文章。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四)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新区统一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管理。
(五)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
招生入学办法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1.两江新区(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在全面实行线上报名的同时,学校开设线下报名窗口。线下报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继续实行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相应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基础信息,并做好政策解释。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接受义务教育,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指定接收学校为基础,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区内从业的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3.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宿舍居住证明。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学位相对宽松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接收学校,可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办理入学登记。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助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学校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新区统一管理,实行报名申请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结合优质均衡创建要求,合理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招生管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以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监督。
(五)民转公学校招生。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民转公学校(即第一双语校、巴蜀蓝湖郡小学、两江新区巴蜀学校)在确保原有协议学生入学的基础上,以5月31日前落户两江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按照“自愿申请,摇号确定”方式进行招生;为缓解周边学校入学压力,确定民转公学校周边部分小区(具体小区名称另文下发)“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直接选择民转公学校入学,相应摇号指标递减。根据招生政策,民转公学校应科学合理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六)全面实施“长幼随学”惠民措施。
配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对符合两江新区招生入学政策条件的二孩、三孩,因协议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或义务教育划片区域调整,导致不能同时就读同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区)的,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由教育局安排到同一学校入学。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招生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由一个子女绑定“双胞胎、多胞胎”电脑随机录取。
(七)稳妥调整人民小学招生政策。
2024年起两江新区人民小学实行“指标入学+摇号入学”方式进行招生。指标入学即保障协议入学需求,继续坚持“三对口”+入学协议招生政策;摇号入学即在满足协议入学需求后,多余学位以周边小区为基础摇号录取。摇号计划由教育局提前调研,在5月底前确定,与招生政策一并对外公布。摇号范围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和缓解周边学校入学压力确定,仅限于5月31日前落户,并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条件下的恒大世纪城、世茂茂悦府、金科时代中心、约克郡北郡(即怡和北苑壹号湖畔、汀兰、壹号半岛)、中俊天玺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学校负责制定具体摇号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未摇中的学生在6月29日前回到对口划片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八)其他特殊群体入学。
1.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高管、专精尖技术人才子女入学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2.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学校接收入学,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加强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国籍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
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4年5月17日至5月19日,所有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应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20日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1日至6月29日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由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民转公学校报名时间仍为6月17日至21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由教育局于6月23日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未被民转公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4日至6月29日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审核录取。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并在7月10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四)结果查询确认。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学校要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在7月15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2024年7月2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日期 | 工作内容 | |
5月 | 17~19日 | 两江新区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
6月 | 17~21日 | 公办学校及民转公学校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
线下登记。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前往各学校设立的线下登记点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见各校招生简章。 | ||
17~19日 |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就读意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民办学校报名。 | |
20日上午 | 民办学校摇号。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组织电脑随机摇号。 | |
20日18:00前 | 民办学校入学确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 |
21~29日 |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公办学校保证“兜底”。 | |
23日 | 民转公学校摇号。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 | |
24~29日 | 未被民转公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 | |
7月 | 10日前 | 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的证件材料进行核验。 |
15日前 | 学校根据本地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在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确认就读意愿。 | |
20日前 | 学校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 |
25日前 | 学校及时总结招生入学工作情况,并形成文件上报区教育局。 | |
注意:信息维护与线上报名期间,每日22:00至次日8:00全市将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无法访问。 |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主动服务,按照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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