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流动人口子女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办法,详细入学材料见文章。
入学申请材料
1.非大渡口区户籍购房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房屋抵押合同或贷款合同);
2.非大渡口区户籍未购房类提供一年以上的大渡口区居住证明(暂住登记凭证);
3.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监护人婚姻证明;
6.大渡口区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7.在大渡口区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经商的纳税证明。
相关问题:是否进行了学位申请就一定能在大渡口区学校入学?
不一定。因为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由户籍所在地政府依法保障,流入地政府根据本区域学校规模以及剩余学位数,尽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从2013年开始,我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需求。若全区学位额满,超出部分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将无法获得我区入学学位。建议在大渡口区积分排序靠后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提前另行做好安排,早做回户籍所在地入读的准备,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