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苏护理职业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申请资格
1.在籍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一年级、五年制高职一~二年级学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入学考试成绩不低于转入专业录取资格线。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的。
②因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留级、休学学生复学后无后续专业者。
③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④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⑤未办理过转学、转专业者。
第二条比例控制
1.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如申请转出的人数超过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除符合申请资格条件①~④款规定的学生,其它学生由系部综合考核后,根据综合考核得分排名,确定可以转出的学生数。
2.接受转入专业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如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除符合申请资格条件①~④款规定的学生,其它学生由系部综合考核后,根据综合考核得分排名,确定可以转入的学生数。
3. 排名方法:综合考核得分 = 课程成绩(折算50分)+ 操行评价(折算为50分)+奖励得分(折算为20分)
第三条具体步骤
1.成立医学康复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转专业申报工作,经系部初审后上报各专业转专业人数及名单。
2.经审核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向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系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或考核,经系主任审批后上报,经学院批准后履行转出手续。
3.组织对专业转入学生进行审核或考核,经系主任审批后上报,经学院批准后履行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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