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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江师范学院的录取规则2024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执行。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档规则。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专业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无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 同分排序规则:首先遵循生源省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7. 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长江师范学院专业设置情况 长江师范学院院校介绍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31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1年,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学校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是闻名中外的“榨菜之乡”和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作为重庆主城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支点城市、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涪陵已建成综合保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正加快建设国家高新区、重庆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开放创新中心、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区。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8.47万平方米,馆藏各类载体文献1055.8万册(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4亿元,系重庆市首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历留学生近20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近100人。“十三五”以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由2017年全国445名跃升至309名;在全国师范院校排名中由全国72名跃升至49名;在全国693所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综合竞争力排行中排名第5位。
人才队伍迈上新台阶。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78人,副高职称363人,博士学位教师469人。专任教师中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特殊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英才计划、重庆市巴渝学者等市级人才54人。另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高级专家1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15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各1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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