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学院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在70年余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服务政法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安智库的作用,构建了具有广东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了政治建校、警务化管理、校局合作协同育人、实战化教学等鲜明的办学特色。
【历史沿革】
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
【办学条件】
学院建有嘉禾、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7.3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警体技能训练馆、战术训练楼等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32.83万元。馆藏图书99.12万册,镜像电子专业图书48万册,文献资源建设特色鲜明,收集公安志和公安年鉴等特色公安文献376种630余册。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654人,其中专任教师327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252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151人。有省部级教学团队7个,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省部级教学名师16人,全省公安机关十大金牌教官2人,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3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40人,兼任其他高校硕博士导师12人。
【专业设置与本科教学】
学院现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8个,非公安专业4个。现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犯罪侦查),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1个专业(侦查学)列入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5个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禁毒学),3个专业(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成为省级特色专业,4个专业(治安学、禁毒学、法学、行政管理)列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优质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35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
【科研工作】
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设有广东警官学院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粤港澳警务发展与合作研究所、应急指挥与谈判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物证科学研究所、警察体育科学研究所、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等10个校级研究机构;建有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广东省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广东省政策咨询研究中心——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心理测试技术中心、物证鉴定中心等3个省级鉴定中心;学报《政法学刊》获得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第五届广东省优秀期刊等称号 。
【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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