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日益凸显,下面这些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
教育公平、公正:转专业工作应在坚持教育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尊重学生意愿,注重个性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
限制条件: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与理工类专业不能互转,体育、艺术类专业与非体育、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不同录取批次的专业,不能互转。
二、申请条件
获得学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获得学籍,并在选定专业修读1-2年,即大一或大二学年可申请转专业,原则上大四学年不能转专业。
学习成绩:选拔类转专业的申请时间为一年级下学期,申请选拔类转专业学生大一学年(预科转入本科学生含预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需全部合格。
个人意愿与特长:学生确有某专业志趣、特长或优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和优势的,可申请转专业。
特殊原因: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专业学院其它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
三、限制条件
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的;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一年以内的;
在校期间,申请转专业超过两次的;
国家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申请流程
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负责资格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交教务处。
教务处安排工作进程,相关学院自行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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