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央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中央美院、央美。英文名称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英文缩写为CAFA。
学校注册法定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现有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燕郊校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顺路177号)、上海校区(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南二路1099号)三个校区开展本科教学。
学校官方网址为:http://www.cafa.edu.cn。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校。中央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可以追溯至1918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倡导成立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著名美术教育家郑锦担任第一任校长。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国立美术教育学府,也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开端。学校历经百年的发展,建立了完善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美术教育体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台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美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央美术学院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双方相应证书。
第五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表现,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设立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履行职责。
第七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考试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中央美术学院根据办学宗旨、学科专业建设重点以及教学资源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无预留计划,2024年度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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