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在实施顺序志愿投档的模式下,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模式下,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遇特殊情况,在保护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直接予以退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4.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政策需获得我校认可,我校使用加分后的分数进行提档和分专业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6.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依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7.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使用合成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且要求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上20分。合成分计算规则:①对于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按省级招办投档规则计算。②对于投档批次采用顺序志愿模式的省份,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计算。
8.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仅限棒球运动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意到学校指定专业就读,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对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所在省份规定):
①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考生,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化课考试规定,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20%。
②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30%。
③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培计划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学背景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
2.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4.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考生的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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