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同时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及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的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
江汉大学奖助学金多少钱
一、奖励:
(一)国家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2011年全校32人获奖)。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2011年全校526人获奖)。
(三)省、市政府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省、市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名,每人10000元。
(五)校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学年评选20名,每人5000元。
(六)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同时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及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的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
(七)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7%,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校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校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5%,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元。
(八)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当年毕业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九)新生奖学金:
综合成绩奖:奖励各省考生按照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理、艺、体第一名的优秀新生。若招生人数超过100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录取总数的前1%予以奖励。
学术成果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文体竞赛获奖者。奖励标准每人1000元。
(十)道德风尚奖、学生学术成果奖、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由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100--10000元。
(十一)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按捐资单位(个人)要求评发。
二、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学生勤工助学每人每小时8元。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共分为3档。
三、贷款:
国家实行生源地贷款,4000元--6000/人·年,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办理。
江汉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市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武汉市属高校用于奖励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留校困难学生春节慰问金 | 300元 | 留校的困难学生 | 根据每年留校学生情况定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 | 表彰我校综合素质全面、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突出,具有出众的实践、创新能力,以及为社会做出卓越贡献或者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优秀学生 | 学院推荐,全校共10人 | |
综合奖学金 | 500-5000元 | 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 单项最高不超过总参评人数的15% | ||
单项奖学金 | 200-10000元 | 优秀新生奖、军训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奖、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奖、科技创新奖、文体竞技奖、专业奖学金、精神文明奖、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校园之星奖 | 根据学生手册评奖细则定 | ||
优秀集体奖 | 500-10000元 | 优秀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十佳社团 | 根据学生手册评奖细则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最高36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4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专业学分学费定 | 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 无限制 | ||
生活关怀补助 | 绿色通道爱心礼包 | 新生入学必备生活用品 | 走绿色通道进校的困难新生 | 约400个 | |
冬季棉被补助 | 冬季棉被(羊毛被) | 有相应需求的困难学生 | 约300个 | ||
重大疾病救助 | 10000-2000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学生本人在读期间发生重大疾病或伤害的;3.所需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 | 根据重疾相关规定 | ||
捐资助学 | 社会类奖学金 | 500-10000元 | 嘉仕奖学金、武商励志奖学金、起龙奖学金、知音助学金等 | 根据相关申报条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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