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加大福州市基础教育系统引才、聚才、培才力度,构建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8月27日,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推动福州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引进国家级教学名师
给予50万元补助
《措施》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选拔教育类引进生至基础教育教科研机构、优质学校工作,符合用人岗位专业要求的,博士、硕士可分别直评并聘为高级教师、中级教师。
为了引进“品牌效应”教育人才,《措施》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引进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领航名师等,给予50万元补助等;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引进教育部领航名校长、省级名校长,给予50万元补助;省级名校长培养人选、省级骨干校长等给予35万元补助。
同时,按省、市招聘相关要求引进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境外著名大学等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生,给予13万元补助。其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等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住房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
《措施》简化优秀人才招聘流程,建立引进名校优秀毕业生“快速通道”,通过“榕博汇”“好年华 聚福州”等平台采用直接考核、面试、双向选择等方式,引进不同类别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教育人才,不设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限制。赋予单一法人教育集团总校一定的教职工招聘自主权,由集团总校统一招聘。
对于福州市属校引进的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以及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的教育人才,且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补助对象条件的,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其中博士50万元、硕士15万元,并可享受福州市其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优惠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如因个人原因未履行承诺服务年限的,应按照未满服务年限的比例退还相应补助。
此外,福州为“榕博汇”“好年华 聚福州”等平台招聘的优秀教育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通过“榕博汇”“好年华 聚福州”等平台招聘的教育人才的子女,可由人才子女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就读。
据介绍,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适用于福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各县(市)区、高新区可参照执行。今年5月27日至措施印发前入职的各类教育人才可参照执行。(海都记者陈逸之)
原标题:福州印发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1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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