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计划类型为非选考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的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同计划类型优先查看某科成绩进行录取。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相关知识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4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名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562
学院性质: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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