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主校区)
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文汇路(渤海校区北院)
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新海东路(渤海校区南院)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族大街128号(孟村学院)
二、录取原则与条件
1.严格执行生源省高考投档录取有关规定规则,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加试要求,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优惠加分政策,或生源不足征集志愿时同意降低分数线投档录取考生,按生源省招生部门加分或降分规定处理。
3.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参加后续(征集)志愿录取。
4.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专业,我院认可河北省普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并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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