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度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学院概况
第八条基本信息
全称: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代码: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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