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5000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各类在职教育培训,年培训量6000人次。校园环境优美、校风优良,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以校训“厚德重法,崇文尚武”为核心的警院精神,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中职德育教师骨干培训基地。
学院以服务“法治湖南、平安湖南、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己任,明确了“特色鲜明、省内示范、全国同类领先”的发展目标定位,“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的服务面向定位,“对接行业一线需求,培养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能过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法律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组建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强化职业培训,致力科研服务,传承法治文化,为湖南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及湖南区域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现有矫正教育学系、刑事司法系、法律系、管理系、基础课部、政教部、警体训练部、电教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等教学教辅机构和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党政管理及群团机构。设有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经济信息管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15个专业。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具有“双师型”资质的教师队伍,目前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95人。学院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学生管理先进单位”“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后勤管理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并被授予“长沙市花园式单位”“省直文明卫生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湖南日报、红网、腾讯网等主流媒体先后多次对学院办学成绩予以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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