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这种情况一般要求你大一第一学期绩点高,成绩好。学校会有转专业机会,需要面试。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要求转入专科学习的;
(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
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投档规则执行;对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考生,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我校在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3、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5、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我校录取规则若与各省市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不一致时,以各省市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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