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第八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1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