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厦门工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内容,可供大家了解参考,希望以下的内容也能帮助到大家。
厦门工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工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厦门工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3115。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学院简况
第五条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2009年由福建金帝集团与华侨大学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有10个本科教学单位、3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坚持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博雅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渐培育“探索双院式育人新格局,提升应用型教育文化力”的办学特色。
第六条 厦门工学院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孙坂南路1251号,邮编:361021。
第七条 厦门工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优势资源,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产业结构和人才需求,重点构建电子、电气、土木、建筑、机械、材料、计算机等工科类学科群,同时适度发展经、管、文、艺类专业,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多学科相配套的专业体系。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厦门工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副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厦门工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招生批次
第十条 厦门工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学历教育。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它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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