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国标码:12790,浙江省代码:0066,学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邮编:318000)。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本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与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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