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生个人发展需求,激发学习积极性和专业兴趣,中华女子学院特制定了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以下内容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华女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内容,可供大家了解参考,希望以下的内容也能帮助到大家。
中华女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中华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资格的学生(不含委培、代培生)。
申请条件:
学生在录取的专业学习一定时间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专业者。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注意:入学不满一学期者或毕业前一年者、受处分者(处分解除后除外)、课程不及格者等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流程
公布通知:每学年4月上旬,教务处公布转专业通知及相关要求。
提交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下载表格,提交转专业申请。
资格审核: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递交教务处。
选拔考核:教务处将申请信息投档到各学院,各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进行笔试或面试等选拔,确定接收名单。
公示与录取:教务处统一公示转专业名单,并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接收计划与管理
接收计划:学校各专业接受转专业的人数原则上不能高于该专业相应年级学生总数的10%,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应适当控制转入人数。
学籍变更:学期末教务处对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学籍变更,下学期初学生持相关材料到转入院系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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