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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甘肃政法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一、甘肃政法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育人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潜质潜能,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范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甘肃政法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交流学生除外)。

第三条 教务处主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转专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原则;

(三)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四)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新生报到后进行,第二次在一年级结束时进行,第三次在二年级结束时进行。

第六条 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本班级人数的10%。

第七条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如确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同意,方可再给一次转专业机会。

(一)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

(二)学校因专业停招,休学、保留学籍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但艺术类专业学生须在同类艺术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

(四)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且难以完成学业者,由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综合评估,教务处审核后同意者。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编入同一年级学习。

第九条 申请转专业的新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条 面试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公安、司法类专业新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其他专业转入要求,由学校调配到其他专业;符合面试和体能测评要求且志愿学习公安、司法类专业的学生(女生应执行15%的规定),允许转入公安、司法类相关专业。

第三章 转专业资格

第十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二)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绩点在2.8(含)以上;

(三)思想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政策性专项学生;

(三)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学生;

(四)具有其他禁止性条件的学生。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三条 每次转专业均履行以下程序:

(一)确定并发布计划。各学院提出转专业计划(包括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要求等)并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查各学院转专业计划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

(二)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条件相同则依据必修课绩点进行择优选拔并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接收学院考核。拟接收学院按专业成立3—5人的专家工作组,依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或笔试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潜质潜能,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对接收学院提出的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复核;

(六)公示及异议处理。教务处将复核无问题的学生名单统一公示七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七)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八)学籍变更。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及课程改选手续。

第十四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视为放弃转专业。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管理

第十五条 接收学院应当在学生转入后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转专业后可认定为相应必修课学分;其余课程按照课程属性分别认定为通识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必须补修。

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甘肃政法大学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甘肃省省属的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

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最初在兰州市自由路4号办学,1969年更名为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北湾五七干校,迁至靖远县北湾。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迁至兰州市安宁西路,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学校恪守“崇德明法、弘毅致公”的校训,历经68载的励精图治,已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13万余人,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法治人才,是祖国西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毕业生遍布党政机关、公检法司等部门。从山南到海北,从海平面到世界屋脊,数万名甘法大毕业生扎根祖国边防,以浓郁的爱国情怀、顽强的艰苦奋斗,赢得了“甘政戍边人”的美誉。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和兰州新区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共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45.23万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157余万册、电子图书90余万册,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355余万元。设有15个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29人,其中本科生12029人,硕士研究生2000人。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建有专业教学本科实验室、实训室(中心)30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83个。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2个,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学、信息安全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同时建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建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一支学科专业相适应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6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获得者占比达90% 以上。师资队伍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4人,甘肃省优秀专家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9人,甘肃省“飞天学者”5人,陇原青年英才3人,甘肃省教学名师12人,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7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6人次,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1人。

三、甘肃政法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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