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流本科专业名单(省级):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视觉传达设计
2、省特色建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土木工程
3、市级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
4、市级特色建设专业:电子商务
温州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九)学校对设计学类专业、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简称“单考单招”)以及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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