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和《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专科一年级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宏观调控。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跨系转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6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的5%,各系内转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6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的8%。
3、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
4、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须由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自愿提出。
二、资格条件
1、在校并注册的一年级普通全日制专科生。
2、单招学生不能转专业。
3、现受学院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三、工作流程
1、各系报转入计划
各系根据培养条件和学生需求确定各专业调入计划,于12月27日下班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上报的计划并进行核准,核准后统一公布。
2、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表》(附件1),经所在系同意转出后,在12月28日前向转入系提交《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转入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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