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夏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专业考试、测试和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允许或委托的高校或职业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测试成绩。
3.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综合考试、测试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各专业学生外语类公共必修课只开设《大学英语》课程。
3.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3B及以上等级。
4.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
5.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7CM,女生不低于158CM。
6.公费师范生、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招考规定的宁夏籍优秀高中毕业生。
7.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印发《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2000)10号]文件精神,报考公费师范生、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专业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上文件,以免造成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到毕业时无法获取教师资格证产生违约的后果。
8.中职升本科招收宁夏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9.专科升本科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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