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学校性质: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5.学历学位: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专科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城市学院相应层次学历证书;符合学校本科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址及办学地点:
顺义校区: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航天城校区:海淀区皇后店路6号
7.学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2年或3年。
第三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北京城市学院2024年最低录取位次统计1、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在湖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9998;
2、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在安徽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2009;
3、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3395;
4、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在江苏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1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34475;
5、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在江苏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0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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