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兰州文理学院院校介绍兰州文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创立的甘肃教育学院和1985年创办的甘肃联合大学,2011年甘肃省艺术学校并入。学校是甘肃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文旅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基地,教育部规建中心全国“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5个项目院校之一,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首届“甘肃省文明校园”。
学校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兰州。三千里丝绸之路,八千年华夏文明,甘肃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重要战略区位优势,多姿多彩、灿烂辉煌的自然人文资源,为学校办学育人提供了独特丰厚的资源和广阔巨大的发展空间。
在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与时并进,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教育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13年升本以来,学校紧盯区域文旅、传媒、艺术产业发展,以“文化+创意”“旅游+演艺”“旅游+金融”“旅游+设计”产业交叉融合发展为导向,重点建设文创艺术、旅游管理、新闻传媒三大专业集群。三大专业集群直接聚焦赋能服务区域文旅、传媒、艺术产业发展新业态,彰显出鲜明的学科发展优势和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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