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具体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办批复为准,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收。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2.对湖北省艺术类考生,需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
3.对非湖北省的艺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份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原则以我校官网最终发布的2024年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湖北经济学院院校介绍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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