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参加河南高校招生的同学注意了!这些条件下,高考录取加分!2024具体政策变化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加分投档
加20分投档: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加5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
(注:以上加分都需要达到高校投档条件,再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且以上3档加分条件不累加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取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二,不加分但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
(注:以上优先录取须参加全国统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
三,降分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
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据计划余额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批次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民族预科班招生随高校相应的批次录取。本科预科班、专科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线分别不得低于所在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40分。我省高校如果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全省统一调整使用。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以及报考军队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的检测与政审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
省外农林院校对此项规定是否认可,须在报送生源计划时明确意见,我省将随生源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四,特殊情况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地方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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