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赴泰文化交流访问团学生代表的通知

2022-06-17 09:38:00 好学途 资讯 来源:互联网

 

关于选拔赴泰文化交流访问团学生代表的通知:关于选拔赴泰文化交流访问团学生代表的通知各系:为加强我院与清迈大学深度合作,清迈大学组织交流访问团于2017年4月中旬到我院进行文化交流访问,我院随后将组织访问团回访清迈大学。现拟从我院九系各选拔一名学生代表赴泰交流访问,学生选拔标准、流程如下:一.学生代表选拔标准1.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选拔赴泰文化交流访问团学生代表的通知

各系:

为加强我院与清迈大学深度合作,清迈大学组织交流访问团于2017年4月中旬到我院进行文化交流访问,我院随后将组织访问团回访清迈大学。现拟从我院九系各选拔一名学生代表赴泰交流访问,学生选拔标准、流程如下:

一.学生代表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哮喘、癫痫,并接种符合赴泰规定的相关疫苗;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无挂科、无违纪违规行为;

4.具备较强的英语或泰语听说能力(通过CET4学生或雅思成绩5分以上者优先);

5.学生本人自愿,并按照学院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选拔;

6.具备才艺专长。

二.学生代表选拔流程

1.系里进行预报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系里对预报名的学生进行初审,并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3.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组织复审,确定复审名单后返回系部;

4.由系部向全院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合格学生名单报学院审批,学院批准后按规定填报、签订、提交材料,办理手续并按时赴泰。

三.选拔组织机构、评审小组

1.初审: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

2.复审: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

3.审批: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批;

4.复审评审小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系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团委负责人

此次访问团将代表学院与清迈大学师生进行文化交流,赴泰交通、食宿费用将由学院承担,请各系认真按照选拔标准选拔,并于2017年3月7日上午12:00之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木玉兰老师处,请各系推荐2名学生,再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复审选拔1名赴泰。学生报名表附后。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17年3月1日

 

本文标题:关于选拔赴泰文化交流访问团学生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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