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顶山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平顶山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平顶山学院招生简章平顶山学院概况平顶山学院(PingDingShanUniversity)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平……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2022年平顶山学院招生简章
平顶山学院概况
平顶山学院(PingDingShanUniversity)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平顶山市新城区的平西湖畔,滨临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
平顶山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10月的平顶山师范学校。1977年8月经批准在平顶山市师范学校附设大专班,于1984年改为平顶山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建校以来,平顶山学院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在一代代学院人的不懈努力中,逐渐形成了“严谨求实,和谐自强”的优良校风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团结奉献”的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过程中实现着自身的价值。
学校现有教职工1327人,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历(学位)近800人,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以上职称人员300余人。学校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国家级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河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专家人才100余人,特聘教授、客座教授8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郑州大学等国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外知名大学开展了教学与科研合作。与平高集团、大河网、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等著名企业、行业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了大河传媒学院、李国桢陶瓷学院等行业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建设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学校“高压智能开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平高集团共建实验室,开展高压电器智能化、节能节材制造等研究,涌现了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中石油陕西长庆油田、平高集团、美国伊顿电气、皖电东送等国内外企业及重大工程中得到了成功应用。学校与中国林科院、河南省林业厅三方共建低山丘陵区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建立了低山丘陵区生态修复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伏牛山文化圈研究中心汇聚国内外专家学者,围绕区域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研究。陶瓷研究所承担的唐代花釉瓷复仿制作技术项目,恢复了失传千年的唐代花釉瓷制作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学校雅乐团在第五届北京传统音乐节上再现了古应国宫廷礼乐文化,受到海内外同行瞩目。
平顶山学院
平顶山学院部分专业:
1 | 法学 | 法学 |
2 | 化学 | 理学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学 |
4 | 旅游管理 | 旅游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7 | 护理学 | 医学 |
8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 |
9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10 | 翻译 | 文学 |
11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12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理学 |
13 | 文化产业管理 | 管理学 |
14 | 药学 | 医学 |
15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16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药卫生 |
17 | 应用统计学 | 理学 |
18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19 | 保险学 | 经济学 |
20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平顶山学院部分专业详解
专业名称:音乐学
音乐学
学制四年。师范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理论和技能,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规律和技能的中高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以及其它音乐工作者。主要课程有:教育学、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民族发间音乐概论、音乐美学基础、乐队配器法、作曲等。
音乐学(小教方向)
学制四年。师范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教育科学理论和小学教育基本规律,适应21世纪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学课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主要课程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音乐、音乐教学法、乐理、视唱、琴法、舞蹈、艺术概论等。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学制四年。
培养掌握掌握电气工程与控制理论基础知识,具备电机与拖动技术、电力电子、电气工程、自动检测与控制、电力系统等工程技术基础和应用专业知识的基本技能,能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机与拖动等领域从事系统分析、设计、运行和科技开发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高等数学、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工程基础、高电压技术、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控制及PLC技术等。
专业名称:小学教育
学制四年。
培养具有宽厚的文化科学知识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素养,系统掌握教育科学理论和小学教育基本规律,适应21世纪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与创新精神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的人才。
设综合文科方向、综合理科方向和双语方向。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小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基本原理小学课程教学论小学教育科研方法、汉语、儿童文学、小学数学教学法、科技发展概论和学科课程。
专业名称:广播电视学
广播电视学
学制四年。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采访、写作、编辑、评论等能力的多功能复合型人才;能在各级各类电台、电视台、广告制作公司、影视制作公司、音像公司等文化传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关、宣传岗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采写、编辑、评论和研究工作。主要课程有:大众传播学、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新闻编辑学、非线性编辑、电视摄像、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设计、新闻道德与伦理等。
专业名称:护理
学制三年。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美德和为卫生事业献身精神的高级护理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西医护理学基础组织胚胎学、药理学、免疫基础与病原生物学、病理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科、社区、康复等护理学。
本专业突出技能训练、锤炼道德情操、强化素质训练。
毕业生应具备能够灵活运用护理程序收集病人资料、分析和诊断一般健康问题、制定护理措施、实施整体护理、进行效果评价;有规范的基础护理和各科护理的基本操作技能;有对极危重病人应急处理能力和配合抢救能力,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的医疗技能,掌握和熟悉人类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诊治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医疗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疑难、急重病人护理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技术,专科护理和专门监护技能以及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相关知识。
掌握一门外语,熟练使用计算机。
学生毕业后可在各大中型医院、保健院、卫生防疫等部门从事护理、检验及医药管理等工作。
护理(对口)
学制三年。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美德和为卫生事业献身精神的高级护理人才。
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西医护理学基础组织胚胎学、药理学、免疫基础与病原生物学、病理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科、社区、康复等。
平顶山学院师资怎么样?
据2020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900余人,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以上职称人员400余人。
平顶山学院宿舍介绍
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430-800元/年.生
平顶山学院奖学金介绍
平顶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名额分配和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根据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指标确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指标后,根据各院(系)具备申请资格的人数占全校具备申请资格总人数的比例,合理分配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费及其它费用的行为;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三章 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实行三级评审,逐级报批的原则。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院(系)成立以院(系)主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各院(系)以年级(或年级中的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的民主评议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审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第八条 具体申请和评审步骤:
1、每年9月3 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院(系)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初审名单,并提交评议意见给评审工作组;
3、各院(系)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小组的评议意见,结合申请人在校表现,等额确定复审名单,并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根据复审名单组织申请人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签署评审意见;
5、各院(系)将申请人填写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推荐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将研究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逐级报至省教育厅审批。
第九条 各院(系)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透明等问题,要追究院(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减少下学年该院(系)的奖励名额;
第十条 学校在接到财政主管部门划拨的资金后,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如在申报国家奖学金时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实行的《平顶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学号 | 入学时间 | 联系电话 | |||||||||
平顶山学院 学院 专业 班 | |||||||||||
曾获何种奖励 | |||||||||||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人均月收入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学习成绩 |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平顶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名额分配和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根据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指标确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指标后,根据各院(系)具备申请资格的人数占全校具备申请资格总人数的比例,合理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费及其它费用的行为;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7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实行三级评审,逐级报批的原则。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院(系)成立以院(系)主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各院(系)以年级(或年级中的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的民主评议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审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第八条 具体申请和评审步骤:
1、每年9月3 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院(系)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初审名单,并提交评议意见给评审工作组;
3、各院(系)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小组的评议意见,结合申请人在校表现,等额确定复审名单,并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根据复审名单组织申请人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签署评审意见;
5、各院(系)将申请人填写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推荐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将研究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逐级报至省教育厅审批。
第九条 各院(系)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透明等问题,要追究院(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减少下学年该院(系)的奖励名额;
第十条 学校在接到财政主管部门划拨的资金后,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在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时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励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学号 | 入学时间 | 联系电话 | ||||||||
平顶山学院 学院 专业 班 | ||||||||||
曾获何种奖励 | ||||||||||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人均月收入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学习成绩 |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平顶山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豫财办教[2007]11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资助标准、资助人数和申请基本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根据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后,根据各院(系)具备申请资格的人数占全校具备申请资格总人数的比例,合理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费及其它费用的行为;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实行三级评审,逐级报批的原则。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院(系)成立以院(系)主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各院(系)以年级(或年级中的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的民主评议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审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第八条 具体申请和评审步骤:
1、每年9月3 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院(系)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初审名单,并提交评议意见给评审工作组;
3、各院(系)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小组的评议意见,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及申请人在校表现,等额确定复审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根据复审名单组织申请人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签署评审意见;
5、各院(系)将申请人填写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推荐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将研究审定的获资助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审定的获资助学生名单逐级报至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 各院(系)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透明等问题,要追究院(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学校在接到财政主管部门划拨的资金后,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学校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获资助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院(系)、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或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视情况降低其一个资助档次,直至取消获资助资格;
2、获资助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因学习态度不端正,造成一学期2门以上课程补考,视情况取消其获资助资格,当年不享受助学金资助;以后又明显进步的,经审核可以恢复其获资助资格,但应降低一个资助档次;
3、申报国家助学金时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获资助资格,已发放的助学金予以追回;
4、有不当消费行为者,视情况降低一个资助档次,或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5、不服从学校或院(系)勤工助学安排,拒绝参加有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犯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取消获资助资格;
6、获资助期间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生活困难基本得到解决的取消获资助资格。
第十三条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实行的《平顶山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学号 | 入学时间 | 联系电话 | ||||||||
平顶山学院 学院 专业 班 | ||||||||||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人均月收入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平顶山学院学费收费介绍
一、学费
1、本科:文史类3400元/年;理工类3700元/年;护理学、药学本科4500元/年
艺术类5700元/年;软件类本科11000元/年;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专业15000元/年。
2、专科:
护理(含对口专科)、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4400元/年;旅游管理:3300元/年;学前教育:33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36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含对口专科)、动漫制作技术:7500元/年。
二、书费
每生需预缴纳1000元。毕业结算,多退少补。
三、住宿费
八人间430
八人间580(有学习桌)
六人间700(有学习桌)
六人间800(有学习桌、卫生间)
平顶山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湖滨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崇文路(崇文校区)
本文标题:2022年平顶山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链接:http://www.vaiok.com/a/281178.html
欢迎转发给你身边有需要的人,是朋友就给他提供帮助!
声明:本文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本站无法甄别其准确性,建议谨慎参考,本站不对您因参考本文所带来的任何后果负责!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做删除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