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的发展过程现状 专业学位的法律法规
专业学位的发展过程现状 专业学位的法律法规:一,专业学位的发展过程现状截止到2001年,全国56所高校有权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已授予学位3026人,就读规模已达13890人;28所高校有权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就读规模达362……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一,专业学位的发展过程现状
截止到2001年,全国56所高校有权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已授予学位3026人,就读规模已达13890人;28所高校有权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就读规模达3628人;29所高校有权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就读规模达1700人;70所高校有权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就读规模达5690余人;43所高校有权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就读规模1678人;12所高校有权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己授予学位200人。专业学位的设置,是我国学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改变了我国学位类型、规格单一的状况,推动了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学位制度。经过多年的试点和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成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时,具有研究生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50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7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6个,累计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超过100万人。
到2016年5月,我国硕士专业学位达到40种,博士专业学位达到6种,学士专业学位1种,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干领域。
目前,专业硕士正成为大趋势,超越学术硕士比例成为主流。随着国家将所有在职研究生均作为非全日制的分类纳入到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取消在职研究生联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单证在职硕士”统一纳入“双证全日制硕士”后,原来因成人考生“在职不研究”带来的“重取证轻学术”的就业诟病就会消失,在大学生群体中间因分不清“在职单证专硕”和“全日制双证专硕”造成的“所有专业硕士就业都会受质疑,就业力不强”的误区会被打消,这无疑为专业型学位在高校大学生中的接受程度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考生将注意力放到专业型学位上来,加之教育部一直在大力扶植专业型学位办学招生,因此专业硕士招生人数,办学规模超越当前的学术硕士,成为研究生报考的主流。
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
二,专业学位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是在专业领域所授学位的统称,如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教育硕士、金融硕士等。因此,专业学位的最大特点是,获得这种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有明显的某种特定的职业背景,如工程师、教师、律师、金融分析师等。
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六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针对律师、公证、审判、执法等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面向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运行中涉及法律监督与服务各专业领域的中高级业务和管理人才。截止到2013年底,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批准100多所学校进行各种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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