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养老金上调个调整方案 2022年每个月多少钱
南阳养老金上调个调整方案 2022年每个月多少钱:2022年南阳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南阳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以下是2021年南阳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2022年南阳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南阳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以下是2021年南阳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南阳养老保险金计算方法
好消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了!7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南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惠及全市20.62万余名企业退休(退职)老人,月人均养老金上调134元。
20.62万余退休人员养老金 月人均上调134元
据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我市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为让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尽快享受到这一“红利”,南阳市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相关文件后立即行动,经过10多天的紧张工作,已于近日完成2019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据统计,此次养老金调整,全市共有206211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受益。截至目前,这部分人员2019年1~6月上调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调整到位,应补发的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发放到手,7月份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
月增47元后 再与缴费年限、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仍然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包含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两部分。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此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 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1.6%计算增加。
二、三类人群适当倾斜
三类人群适当倾斜 特别照顾高龄退休人员等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高龄人员: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增加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增加50元;年满90周岁的增加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养老金偏低人员:按规定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南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南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是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2.6%计算增加。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如果正式养老保险待遇已核算完毕,则以核算后的正式待遇为基数进行计算;如果正式养老保险待遇尚未核算,以目前临时待遇为基数计算,待正式待遇核算后再补发差额。
三是适当倾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根据测算,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约5%。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1月开始执行,1月~7月将一次性予以补发,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从8月开始,按提高后的标准正常发放。
三、全国医保用药范围何时统一
12月底前完成
由国家医保局牵头,将在12月底前完成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的相关工作。这预示着全国基本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即将到来,各地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化药和中成药将基本一致。
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目录调整职责和权限,各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调整医保用药限定支付范围”。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推进省级增补药品消化,为统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规范医保支付政策打下良好基础。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统一的基础上,国家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及指标体系,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新药、好药。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一批“神药”“僵尸药”调出目录。国内上市的罕见病用药中,有40余种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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