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小学入学年龄最新规定2022年及报名户口规定
梧州小学入学年龄最新规定2022年及报名户口规定:很多家长想要知道梧州小学入学年龄的规定,和报名入学户口的规定,本文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关于梧州小学如下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仅供大家参考!一、招生对象及条件(一)长洲区内年满六周岁的(……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很多家长想要知道梧州小学入学年龄的规定,和报名入学户口的规定,本文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关于梧州小学如下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仅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长洲区内年满六周岁的(2016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有本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盲、聋哑、智力发展迟缓的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有基本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力障碍残疾适龄儿童,按规定经申请可持残疾证随班就读或到长洲区的附设特教班就读;重度残疾的儿童可持残疾证申请送教上门。
(二)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不属于相关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但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长洲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或持有有效的长洲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的(2016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可申请在我区借读,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三)患有国家文件指定为传染性疾病的儿童暂不接收。
(四)长洲区适龄儿童如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长洲区人民政府对该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
二、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
(一)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常住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就近入学”和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生一律不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三)长洲区市区范围内各小学地段生的学位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招生能力进行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服务地段入读。村小学原则上招收本村户籍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也可招收流入当地的适龄儿童。
(四)对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借读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校的招生能力,在确保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和学校学位允许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入学,并严格控制班额。
(五)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梧州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提供资料并填写《长洲区2021年小学招生烈士子女、梧州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来梧投资企业高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优待对象提供资料并填写《长洲区2021年来梧投资企业高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六)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凡是在2020年秋季及以前已经入学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今年一律不能重新参加新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在本区入学的资格。
(七)对进入我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其小学六年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得在长洲区内学校转学,不改变原入学时的学位性质。
三、招生工作程序
(一)预报名登记
1.时间:4月19日至5月8日
2.工作任务:区教育局到城区户籍科了解户籍在本城区的适龄儿童人数;到相关小区或楼盘预报名登记本城区适龄儿童详细信息,统计各类适龄儿童人数。拟定长洲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
(二)制定方案
1.时间:5月中下旬
2.工作任务:制定《梧州市长洲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梧州市长洲区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
(三)公示阶段
1.时间:6月上旬
2.工作任务:向社会公布《梧州市长洲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梧州市长洲区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
(四)入学安排
1.时间:6月下旬
2.工作任务: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源类别及所属服务范围,结合学校招生实际能力,逐类进行安排。
(五)入学通知及报名
各接收学校在校内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学校负责按以下时间通知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一同到校提交、核验报名材料,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7月5日:户籍生(地段生);
7月6日:挂靠户子女;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梧州现役军人子女;来梧投资企业高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教育优待对象子女;
8月26日: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长洲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动员和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二)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长洲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尽早化解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事宜
凡涉及到本次招生的具体问题及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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