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2最新高考改革政策
多地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2最新高考改革政策:“3+1+2”!四川、河南、云南、内蒙古、陕西新高考改革方案落地。一、多地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四川6月27日上午,四川省教育厅举行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会上,四川省教育厅厅长……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3+1+2”!四川、河南、云南、内蒙古、陕西新高考改革方案落地。
一、多地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四川
6月27日上午,四川省教育厅举行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会上,四川省教育厅厅长邹瑾介绍《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介绍了相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本次措施囊括了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录取方式等多方面的变化。根据改革方案,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改为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选考要求方面,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科目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录取方式方面,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河南
6月27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2022年秋季起,河南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新入学的高一学生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选科制度。
3:就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这是必选。
1:从历史和物理中,选择一门;
2: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两门。
河南高考“3+1+2”模式从2025年开始实施,新高考“3+1+2”模式满分为750分。
云南
6月2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从2022年(今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云南高考将实行“3+1+2”新高考模式,高考录取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云南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评卷。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简称为“3+1+2”,“3”就是语文、数学、外语,“1”就是物理和历史中选1门,“2”就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任选2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即计入新高考成绩。
新高考6门科目总分为750分,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考生选择1门)成绩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考生选择2门)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高考成绩。
招生录取方式上,从2025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区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陕西
6月2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介绍了我省《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6月22日,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
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
一
《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系统谋划。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科学安排。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自2014年浙江、上海启动首批改革试点以来,高考综合改革已经经历了8年、21省的探索与实践,制度的设定已日臻成熟。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作为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
2022年全面启动
2025年整体实施
二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22年全面启动,2025年整体实施。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打破了传统的文理科“固定组合”考试模式,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权”。改变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学生的模式,向“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转变。突破了单一高考录取路径,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转变。
《实施方案》改革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
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一是明确考试类型和依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
二是明确考试对象和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三是明确考试组织和成绩。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成绩当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5个方面
《实施方案》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依托电子化平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陕西省实行“3+1+2”模式
一是明确统一高考科目。
陕西省实行“3+1+2”模式。
“3”即统一高考科目:
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
“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
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
“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总成绩满分750分
二是明确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自2025年起
除提前批次外
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
三是明确招生录取方式。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四)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
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明确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社会人员的评价录取方式,完善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五年制中高职衔接的培养模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
三
《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既吸收借鉴了先行改革省份的成功经验,又结合本省实际,提出改革具体举措。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通过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了系统性和整体性,形成了贯通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多类型、长链条、全方位的综合改革。
二是坚持育人为本教育理念。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从高中教学、考试评价、招生录取入手,通过“教、考、招”三个环节的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充分保障了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报考专业的权利,形成了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是促进科学选才。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起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扭转唯分数的评价导向。
四是确保公平公正。《实施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建立健全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
宁夏
6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召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宁夏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今天,宁夏与其他7个省份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
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包括考试对象、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一是考试对象。合格性考试的对象为全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宁夏统一高考的人员。二是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三是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四是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由自治区统一安排。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五是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合格”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中的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成绩当年有效。
第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一是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二是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写实记录成长过程,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统一导入宁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三是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制度。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一是考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二是考试安排。全国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考试同期安排。三是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四是招生录取。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第四,健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择优录取。一是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相关高职(专科)院校组织实施。二是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原始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为职业技能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三是中高职贯通招生。完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制度,由高职(专科)院校牵头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高校招生录取
将更突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作用
为什么要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二是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三是有利于促进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科学规划人生。
怎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就是“五个步骤”,即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导入系统、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将严格规范评价,更加注重过程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真实可信。
怎么用好综合素质评价?
一是高中教师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二是高等学校在招生时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高考综合改革
政史地生为何要实行
等级赋分?
宁夏教育考试院院长夏鑫表示,现行的招生制度按照文科、理科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每个类别考试人数固定、考试科目一样,依据考试成绩就可得出各科排名,各科成绩直接相加,即可得出考生在文科类或理科类中的排名,依据排名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也是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物理、历史两个首选科目的考试人数相对固定,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分别对应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有6种组合、6个群体,每个群体之间再选科目不同、考试人数不同、各再选科目试题难易程度不同,所以这4门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比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地将他们的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再选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转换成等级分,转换后考生再选科目成绩排序不变,解决了再选科目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随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具体的转换办法。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将更好地“学其所好、录其所长”
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录取模式:
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考生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可提升考生的兴趣志向和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可做到“学其所好、录其所长”。
二是符合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高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人才培养和高校自身发展。
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内蒙古
内蒙古取消文理分科 实行“3+1+2”模式,内蒙古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二、什么是新高考3+1+2
“3+1+2”模式下,考生高考满分不变,仍为750分,总成绩由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3”指的是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指的是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指的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本文标题:多地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2最新高考改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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