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莲湖区小学 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年西安莲湖区小学 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2〕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莲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县为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区县主体责任。省属、市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县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市招生同一时间节点执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市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计划管理。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持续消除56人(含)以上“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
(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莲湖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莲湖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莲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莲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信息审核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均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莲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小学入学资格审核前,先登录莲湖区2022年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预约平台(https://jc.fizu.net/apply/rp)进行预约。非房户一致的莲湖户籍少年及随迁子女进行初中入学资格审核前,先登录莲湖区2022年初中入学资审预约平台(https://jc.fizu.net/apply/rj)进行预约,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前往资审点进行信息审核。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通过后,可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学校和资审点审核过的相关资料必须留存,以备查验。
(四)招生入学
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在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按照入学对象有序确定的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具备直升资格的群体子女入学(2022年民转公学校),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顺次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热点区域学校可探索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五)规范信息采集
各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在莲湖区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市教育局在其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先录取具备直升资格的群体子女,对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莲湖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做到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的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的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民办小学补录仍为莲湖区范围。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补录。民办学校补录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区教育局在莲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条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四、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特殊群体学生审核通过后,填写《莲湖区2022年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审核表》,依据分类积分,参考意愿顺次安排。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以下四种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予以安排。
1.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公政〔2019〕92号)精神,落实优待政策,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参照军人相关政策执行。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
4.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教发〔2020〕81号)精神,按人才层次不同,给予政策照顾。
(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3)。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审核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三)集体户(含在我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挂靠户口、空户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或(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等资料在指定地点登记。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莲湖区接受义务教育。
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四证”具体内容见附件4),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统一到指定资审点进行登记。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莲湖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建议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者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1.廉租房(合同期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和其他入学资料,按照居住地址在指定地点登记。
2.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资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类情况指定登记地点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莲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招生入学工作,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各中小学要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下,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认真落实招生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区教育局设立莲湖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公地址:劳武巷2号。咨询电话:小学87348916、中学87622861),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
各中小学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区教育局报备,同时建立招生接待员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招生时间安排合理、招生步骤清晰准确、学区公布详细全面。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6。
(三)建立预警制度。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要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适龄人口、随迁子女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部分区域或学校出现学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科学制定学位分配方法及学生分流安排方案,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厅和市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五)严格执纪问责。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继续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六)严格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幼儿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精准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群众身边的新优质学校,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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