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怎么样正规吗有哪些专业,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是多少,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简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学院教学实验、实训条件一流,拥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中心)17个,下设135个实验实训室(实训区),校外实习基地198个。图书馆藏书50万余册,报刊800余种。建有重庆一流的数字化校园。校园环境整洁优雅,文化氛围浓厚,课余活动丰富多彩,为学生学习与成长提供了优越条件。学院现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贸学院、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院系(教学部),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并招有留学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师资力量
学院大力实施“双师”、“双高”促进工程,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现有专兼任教师544人,其中教授35名,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98人,博士、硕士279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双师素质”教师265人,并聘请200余名行业专家、企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教师具有国际视野,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先进,科研成果丰硕。
对外交流
学院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深化校企合作,与230余家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建有企业学院3个。学院大力推进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积极推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学改革,形成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内外结合、校内外结合、在校学生与在职成长结合的“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职业技能和科学的创新精神,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院建立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对82个职业(工种)进行技术等级鉴定。学院还被命名为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养中心、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等。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同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挪威、韩国、印度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为师生提供广泛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学院文化
学院秉承“敏学致用、厚德笃行”校训、“和谐共进、求实创新”的校风,立足现代城市服务和民政社会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构建,积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满足现代城市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努力建设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主要办学成果
★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重庆市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重庆市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中心★ 重庆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 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重庆市民主管理示范学校★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高校建设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数字校园合格学校★ 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 重庆市文明单位★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本文标题: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本文链接:http://www.vaiok.com/a/18249.html
欢迎转发给你身边有需要的人,是朋友就给他提供帮助!
声明:本文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本站无法甄别其准确性,建议谨慎参考,本站不对您因参考本文所带来的任何后果负责!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做删除处理,谢谢。